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

划勾打叉的轻蔑:省思妓女的受害与加害形象

文/杨洁


日前,警方在槟城扫黄行动中划勾打叉兼链锁被扣押女性的做法,引起妇女权益组织、非政府组织与其他党团非议,批评该程序是未审先判,且违反人权,这些组织也指出被扣女性可能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且手无缚鸡之力,不应遭到二度伤害与粗暴对待。而槟州总警长阿育耶谷的回应则是,其程序是为了鉴定被捕者身份,以及防止“狡猾”的女子逃脱,同时促请非政府组织应该顾及那些光顾夜店人士的妻子心情与处境,而不是只批评警方执行任务。
  
从民间的非议与警方的回应来看,被扣女性有两种很不一样的形象,一则是受害者与柔弱的;另一则是破坏家庭的加害者,且狡猾的。但是,两造的共同点都指向“娼妓”是妨害风化与有罪的。这里值得省思的问题是“未审先判”除了突显警方执法过程的薄弱人权意识,更该看见背后其实是对“娼妓”的观感与判断。

一直以来,媒体报导扫黄行动只有“穿着艳丽曝露妓女被逮捕”的画面,不见嫖客、不见拉皮条客、不见夜店老板(幕后操手)、更不见性交易行业在台面下“兴兴向荣”的情景。面对娼妓问题,妇女组织大都选择阻力最小的立场与论述:妓女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父权体制下被客体化的商品、出卖灵魂与肉体,从事性交易是非自愿性的,因此需要拯救这些女性脱离火炕。

这样的论述遇到警方将妓女问题定位为破坏家庭的根源(不少妇女组织也持有这种看法)时,突然怪诞起来。这种论述将妓女定位为受害者的同时,其实是要被逮捕的犯罪者、受害者变成社会与家庭问题的罪恶根源。同样的论述,遇到自愿从事性交易赚钱的妓女时,突然戛然而止,最后就把女性自由选择的意志化为非理性堕落、鬼迷心窍、未经人事的归因,却不讨论妓女在进行性交易工作遭遇的困境与风险。

逮捕妓女,不仅无法将性产业连根拔起,反而强化妓女的宿命就是等着被拯救或者被逮捕,将其当作社会与家庭问题的罪恶之源。这种对娼妓的判断透露父权定义的“好/坏的性”分界是如此绵密且细致地植入社会意识。

盖尔鲁宾(Gayle Rubin)在《思考“性”》(Thinking Sex)一文[注1]提出“性阶序”(sex hierarchy)的概念,根据这个系统,“好的”性应是在一对一的异性恋婚姻制内,代表非商业性与生殖繁衍的关系,相对这种分界的“性”,就会是非自然的、不正常的、“坏的”性。

这套“好/坏的”性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对于“性”的价值判断内嵌的意识形态。在这种常规的认知里头,性若能被交易,就是最坏的性。

自然地,阿育耶谷可以如此轻易地用妻子的处境(象征“好的”性)拨开妇女组织的质疑与批评,正因为警方整肃与惩罚的是“坏的”性。而妇女组织也只能处理“非自愿性”的性交易,这个不小心坏掉的性,没办法正视妓女的真实生活与工作的处境。

当我们应对娼妓的议题,仅仅局限在“性”的道德审判,只会强化对妓女的歧视、女人与性捆绑一起的羞耻感。

同样地,将性交易仅仅视为父权体制为男性服务、贩卖与剥削女体的现象,捍卫的其实是遵从“好的”性的女人身体与尊严,而非从事性工作的妓女尊严,更莫名的是男人偷腥,罪名则是由提供性服务的女人承担。

娼妓问题不易解,从立法杜绝、罚妓不罚嫖、罚嫖不罚妓、或者直接合法化,其他国家都有例可循,然而,将妓女放置在最不利的应对方式莫过于默许性交易在台面下进行时,政府警方为了适时表现“业绩”,只好拿“蓬勃发展”的性产业最底层的妓女开刀,如阿育耶谷所述若警方不处理妻子们的投诉,就会被联想与这些有碍风化交易有挂钩。但是,逮捕性工作者不但不能杜绝性产业,反而让继续坐享利益者的掠夺者、贪官污吏依然以不法管道进行性别压迫。

若被强暴的妓女去报案时,她是否能免于带着有色眼镜的司法程序与社会观感的对待呢?划勾打叉的烙印只是自然地透露出对妓女的轻蔑与污名。她们是坏的性,从事性交易的劳动不被看见;她们是淫媒控制下的受害者,从事性工作环境的问题未改善。

或许,父权对于性工作者最极致的剥削是,将妓女宿命摆放在被拯救(受害者)或被逮捕(犯罪者)的二分框架,无视性工作者(劳动者)在不合理制度下讨生活的真实处境。妓女若要有尊严,就得挣脱性的受害与加害框架,正视她们从事的“工作”劳动身份与环境,扭转大众(与警方)的轻蔑。

注释:

注1]Gayle Rubin, 1984, “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 from Pleasure and Danger: Exploring Female Sexuality, Carole S. Vance (ed.),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本文原刊于《独立新闻在线》,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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