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3日星期日

收容中心阴暗一角

文/王妤娴
 
 
2012年11月9日,中途之家The Kem Modal Insan Kewaja(KEWAJA)遭福利部执法组与其他单位突击检举,因没有执照及案主的居住环境恶劣而被勒令关闭。该中心以穆斯林未婚妈妈为服务对象,令外界惊讶的是,它竟然已经营二十四年之久。我们的社工从电视接获这消息之后,心里掩不住一阵快慰,但是却有更深的惋惜。

服务了十三年的社工说,“想当年,他是那么的真诚,诚心的想要为这个保守却备受歧视,而不知何去何从的群体提供安置服务,以让她们可以有尊严的活下去,重新建立自己的人生”。我在2007年曾因一个案件而与该中心有所接触,我一直无法忘记该中心负责人陪我寻找我案主的家人,那一次的会面与随之的对话一直深深的印在我脑海。

马来西亚的社辅资源本来就相当匮乏,对于未婚妈妈这一个群体更是乏善可陈。穆斯林未婚妈妈或家人想要寻求协助,由于马来西亚特殊的政治环境、宗教与法律结构,更是难上加难。这个中心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设立,到此中心寻求协助的案主很多。妇女援助中心及其他的社辅单位亦转介过很多案主予这中心,因为这是唯一不以惩罚为主,而以服务为宗旨的中心。妇女援助中心虽然亦提供服务予未婚妈妈,但是我们只能接十八岁以上,并怀有七个月身孕以上的案主。

第一次听到KEWAJA经营方式有问题是在2009年,我们有一位社工曾经在该中心实习,她告诉我们这中心居住环境很差,案主们入住中心的那一天会被员工没收手机,与家人见面也会有中心的员工陪同一旁,员工们甚至会在之前搜查她们的身体,确保她们没有藏着小纸条向家人投诉中心的情况。她甚至曾经看过一张疑似“买婴”3000令吉的收据。

社工们非常震惊,之后我们就尽可能不转介案主予该中心。可惜很多时候,由于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做电话辅导咨询的时候,仍然必需转介到该中心,原因只有一个,除了该中心,这些身在水深火热的案主与她们的家人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2010年马六甲成立了一间收留未婚成孕少女的希望学校(sekolah harapan), 社工们原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立刻发生该学校管理层让媒体拍摄学校外观,让媒体拍摄寻求协助的少女与家属的照片及为媒体提供案主们的基本资料的可耻行为,违反助人者、庇护所的专业伦理。

社工们一筹莫展,待到2011年,我们中心同一个星期接到了几位曾经入住该中心的案主及其家人的求助。其中一名案主,为了逃出该中心,尽管怀了七个月身孕,仍然义无反顾的从高达七尺的高墙跳下逃跑。另一位刚住入该中心不久的案主,由于家人觉得事有蹊跷,经由我们协助而将她带出来,但却付出了500令吉的代价。她们在该中心蒙受恐惧与心情压抑之苦,亦很担心我们中心会是第二个KEWAJA。因此,第一个星期我们社工们主要的工作是安抚她们的情绪,让她们可以感到安心。

社工们从案主们口中得知该中心不人道的经营方式,她们所诉说的内容与2012年11月9日各报章的报导一样,其中包括 :两个空间不大的房间,需要住八十至一百人,每个人都挤得像沙丁鱼一样,动弹不得;她们没有行动自由权;入住的时候必须付一笔费用(据说是医疗与照顾的费用);她们不能单独与家人会面,不能传递任何纸条给予家人;她们说有一位案主写了一封信投诉中心的不当行为,藏在自己的身体,希望父母亲来的时候,可以偷偷的交给他们,以期他们可以将她救出去,结果被员工搜身的时候发现,被员工惩罚必须脱光衣服(只剩内衣裤站在大厅中),警告其他的案主不得再犯同样的错误;最离谱的是,如果案主决定自己抚养孩子,案主必须付出3000令吉的“买婴”费。

我们向福利局投诉,与其执法单位、法律部等开会讨论,甚至让他们与三名案主会面,以了解实际的情况。记得,当时其中一名官员问了我们一个很残忍的问题,如果该中心必须勒令立即停业,那么住在该中心的八十至一百名案主要安置到什么地方?这个问题很残忍却很真实,毕竟马来西亚的庇护中心那么少,我们中心也只能再收五至六名案主,其他案主要到哪里去呢?

转眼来到2012年11月,该中心终于被检举并暂停运作,但是罪名仅是没有福利部的执照、居住环境不理想,该中心负责人没有被正式起诉。这个案件引发几个问题:一、为什么这样的中心可以存在二十四年却没有案主举报他们的不当行为;二、马来西亚社辅资源系统严重不足;三、福利部没有一套完善审查经营庇护/收容所/孩童中心的机制。

由于马来西亚特殊的政治与宗教环境,未婚成孕的案主们在事情发生的当下,往往惶恐不安,寻求援助的管道少得可怜,穆斯林的案主们由于担心被宗教局起诉、送到感化中心,所承担的压力更甚于其他族群。该中心恍如寒冬里的唯一缓流,让她们在傍徨无助的时候,至少有个可以收容的地方。即使她们在入住该中心饱受不人道的对待,她们也不敢亦无从申诉。她们害怕如果她们举报,她们的过去会被揭发,她们会被有关单位起诉。一名案主说“中心的员工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做错事情,因此他们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我们,随时提醒我们的原罪”。

未婚成孕这个群体的案主,本来就饱受社会的异样的眼光,我们从来不会去批判那些让她们怀孕、始乱终弃的男性,我们只会谴责这些案主们不自爱、不贞洁,让家族蒙羞。这样的情况,导致很多案主们难以求助,结果有些案主就找偏方来尝试处理,期望可以滑胎,或者用尽方法隐瞒自己怀有身孕。

有一位案主就曾经尝试从楼梯跌倒,以为这样可以造成流产,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但却因骨折而住院治疗。更多的案主,隐瞒自己怀孕,不敢看医生,有一些胎死腹中,对自己的身体造成重大的影响与伤害。很多时候,弃婴案发生时,舆论一窝蜂的指责当事人残暴,却没有思考为什么她们必须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社辅资源的不足与不友善,案主们没有办法及时寻求协助。就像,当我们接获穆斯林未成年未婚妈妈,或她们成年但仍然处于怀孕初期,即使我们知道该中心不人道的劣迹,我们还是必需在诸多提醒案主与他们的家人关于该中心的状况后,转介到该中心,因为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这两年,孩童中心、收容所经营不当的案件层出不穷,被揭发的时候往往发现这些中心原来都没有福利部发出的执照。尽管福利局知情,KEWAJA仍然可以在2003至2012年期间,没有执照而继续经营,这样的案件大概只有在无所不能的马来西亚才会发生。福利部没有设立完善的审查机制,导致一些中心有机可乘,以不当的手法继续经营,罔顾当年中心的初衷,剥削弱势群体。发生这样的事情,福利部必须付一定的责任。

作为助人工作者,我最不能原谅的是该中心的负责人,他没有尽到助人工作者的义务,没有保护这些寻求协助的案主们,更没有按照专业让她们有尊严的活着。他利用这些处于弱势的案主与他们的家人,获取金钱上的利益。或许,钱真的能让一个人变质,忘记当初成立这个中心的理想,毕竟“贩卖婴孩”有很大的需求(一个健康的婴孩,黑市的价格可以高达2万令吉)。

接近完成本文的时候,又发现一篇2011年3月曾刊登于《星洲日报》的一则新闻,该中心负责人公开表明领养孩子的父母可以支付3000至3500令吉领养一个婴儿。要知道通过福利局正当手续领养孩子是无需支付任何款项的,他们只需要负担婴儿母亲在医院生产的费用,约500令吉左右。这样的变相“卖婴”、“贩卖儿童”,在马来西亚通过反贩卖人口法令三年后,竟然仍招摇过市公告天下,真的无比荒唐及无耻。2500名婴儿被领养,再加上中心向案主及家人征收的费用,这真的是一门非常好赚的行业。

我们更应该省思的是什么因素与现象造就这样的中心,否则若干年后,难免会有另外一个KEWAJA。我期待,有那么一天,我们的社会可以为这个群体营造比较友善的环境,让她们可以毫无担心的寻求协助管道,而不是将重点放在批判及羞辱她们,将她们逼到死角,或许这样就可以减少或阻止那些伪助人工作者利用这些案主而谋取自己的私利。

新闻背景参见:
2012年11月11日,《光明日报》:“产妇揭非法操作24年 没钱‘买回’孩子将被贩卖
2012年11月10日,《星报》:“Horror at the halfway house
2012年11月9日,《星报》:“Unregistered halfway house with 69 girls raided
2011年3月6日,《星洲日报》:“私人福利机构提供管道 3000令吉可领养婴儿

本文原刊于《当今大马》,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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