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谁说我们是少数?

文/彩虹性别学会


争取性多元权益的“性向自主”活动被警方打压后,引起社会极大的争议,支持“性向自主”者认为,少数人的人权也应被尊重;反对者则认为,这社会不应为一小撮“离经叛道”的人而付出“社会代价”。支持者和反对者的立场对立,但有一点论述却出奇相似,无论反对或支持,都将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视为社会的少数。这预设背后大有问题,有必要理清。

如果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是“少数”,那“多数”指的应是异性恋。既然谈到“数目”,崇尚科学精神的现代人,应该拿出科学证据证明,异性恋确实占了社会的“多数”,而非异性恋者则占“少数”。遗憾的是,没有一位评论者,提供证据证明“多数”与“少数”是如何被区分的。没有人可以说明,凭什么他认为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是社会少数?

倒是有一个人,那人叫做金赛博士,曾经在1950 年代的美国做过一个大规模的性研究,他得出了一个研究结论,这社会有两种性少数人口,一种叫完全同性恋,另一种叫完全异性恋,大部份人则分布在两者之间,那就是有名的金赛量表。量表从0到6,0代表完全异性恋,6代表完全同性恋,中间数字3,俗称双性恋。是的,大部份人落在1至5之间,并且随着年龄、人生际遇的改变,而改变位标。

金赛的研究当然受到批评,批评者认为其研究不够严谨,而且,金赛只依据性行为进行分类,没有考虑到性幻想、吸引力等因素。后来,有另一组研究团队修正了他的研究方法,同时也肯定了金赛量表仍然适用。研究者告诉了我们一个有关于人类情欲的事实,那事实就是:情欲是流动的,情欲是可以随着环境、际遇、人生历练而改变的。修订后的金赛量表有一个可贵之处,更多的变项被纳入,研究者也关照了人的情欲多样,保留了情欲流动的可能性,而非硬是把人分类或量化。

这社会认知的和学界从社会科学研究得知的性少数人口,有根本的落差。如果要了解为什么会有此落差,也许必须用最不科学的方法:扪心自问。扪心自问,我们到底对人类情欲、性、性别、性取向,了解多少?

如果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不是“少数人口”,而异性恋也不是“多数人口”,那也许必须问的是:为什么这社会把异性恋建构为“多数”,又把非异性恋者建构为“少数”?这社会建构,又是服务于谁的利益?谁的期待?

社会的主流性取向是异性恋,大至一国之婚姻法,小至精品店里的情侣套饰,异性恋是这社会唯一允许和鼓励的性取向,学者称之为异性恋霸权。一般人对异性恋霸权的误解是:一对男女排斥一对同志情侣。不是的,异性恋霸权指的是一种社会制度,涵盖国家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生活习俗等等。

在这社会制度里,人可以选择的最小阻力路径,就是过着异性恋的生活。你可以合法结婚,合法领养小孩、合法继承伴侣的财产,还可以合法获得国家给予异性恋家庭的各项优惠。如果你试图听从情欲的召唤,逾越异性恋的边界,不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障,还必须承受社会的歧视,担负“异类”的污名与压迫。

因此,非异性恋情欲在这不友善的社会体制,被迫躲进衣柜,隐身且噤声。被迫的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我们只把看得见的(比如外在明显的“男人婆”、“娘娘腔”、“变性人”),视为非异性恋群体的全部,建构了我们认知上的少数。

异性恋霸权与父权制度是双生的关系,有一个很简单的方式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在传统异性恋婚姻里,儿女依父姓、财产继承者是儿子、女儿不入家谱。换言之,异性恋婚姻维系的是父系的血脉和经济权,而大部分男性是此制度下的既得利益群体。

非异性恋情欲挑战了维系父权的性控制,所以,从父权社会起始,非异性恋情欲就不被允许,就面对被打压、禁止的命运。将其视为“少数”,应该是边缘化非异性恋情欲最好的手段。

在异性恋霸权的论述下,情欲是有阶层化的。好的情欲是异性恋,坏的是同性恋及其他。为了符合主流价值,不只是社会压迫情欲,个人也压抑自己的情欲,并且监管他人的情欲,以免自己内心那块不怎么安份的情欲被挑起。恐同者,恐惧的也许是自己“变少数人口”的可能性。于是,我们不意外警方打压“性向自主”活动,但却必须指出,所谓的“小部份人”、“少数人口”是被建构的,并未真实反映人类复杂的情欲状态。

最后,我们呼吁公开支持与尊重“性别少数人口”人权的组织或个人,都应该积极打开性别多元的想象,为所有人(包括自己),争取性向与情欲自主的权利,在情欲面前,不应有“他者”,而是许许多多自由的主体。

本文原刊于《独立新闻在线》、《当今大马》,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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