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子宫颈癌疫苗知多少:科学与性别省思

文/杨洁


10月出炉的2012年财政预算案指出政府将拨出5000万元予国家人口及家庭计划发展局,实行全国免费注射人类乳突病毒(HPV)疫苗计划,届时预计将有30万名13岁以上的女性在此计划下受惠。此消息一出,主流媒体报导、政府官员、自翎代表妇女利益的组织或发言者都纷纷支持这项计划,并赞许政府关注妇女的健康与权益。
    
身边的年轻女性友人开始讨论HPV疫苗的问题。一般上,她们都认可政府实施此计划,可是心中难免有些疑虑。例如:施打子宫颈癌疫苗不是针对未有性行为者才有效?施打对象有年龄限制?疫苗效果会因年龄增长而递减?子宫颈癌疫苗有副作用吗?的确,这些讯息的流通与讨论,在“让女性受惠”旗帜的护航下,都扫在地毯下。除了5000万元预算、150元津贴或子宫颈癌是马来西亚女性第二最高的癌症,关于HPV疫苗,我们到底知道多少?

在此之前,卫生部与教育部在2010年已经针对国内的在籍初中一女生实施免费施打HPV疫苗的计划。在整个推行HPV疫苗施打的政策论述,从卫生部长廖中莱呼吁家长收到同意书应尽快签署,让女儿趁早获得保障,到媒体以大篇幅的广告刊登该疫苗的好处,甚至还有穿着医生袍的女医师为疫苗背书(推销),一再形塑该疫苗是完全有效的。即使间中曾经出现疑似因施打HPV疫苗过后而身亡的英国少女的案例,廖部长跳出来的回应是该案例还未证实与疫苗有关,并强调已有多个国家早已实施子宫颈癌疫苗的计划,即使有副作用也是非常轻微,请国人不必多虑。

的确,英国少女的身亡未必与HPV疫苗有关,许多国家也在实施HPV疫苗注射计划;然而,我们依然也有未获知的资讯,例如: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以及美国疫苗副作用通报系统其实都有接获在施打HPV疫苗之后产生副作用的反应报告,当中甚至有出现严重副作用与死亡的报告。另一厢,其实也有许多国家针对HVP疫苗采取保留态度,甚至HPV疫苗的安全性、保护效力与适当接种年龄仍存有不少科学争议。

在新自由主义盛行下所倡导的个人主义式决策与责任制,许多政策的决定看似以民众的意愿为前提,然而却也容易掉入国家政府与社会责任脱钩的陷阱。卫生部虽然强调HPV疫苗的施打是需要经过家长的同意,然而关于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影响,卫生部是否已作出全面性的评估,并且将讯息(无论正反)透明化地向民众广为告知?

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家长要不充满疑虑对施打疫苗举棋不定,就是不疑有他地相信这就是为自己的女儿带来保障的计划,而签下同意书。HPV疫苗是新兴医疗科技产物,牵涉一定的科学风险与社会影响力,是否引进或免费全面施打,卫生部都应该作为严格且谨慎的把关者。

人类乳突病毒(HPV)是一种常见的病毒,主要是透过性行为接触感染,各年龄层的男女都有可能感染,该病毒也是女性的子宫颈癌、子宫颈病变的原因。目前预防子宫颈癌的HPV疫苗有两种:Cervarix与Gardasil,马来西亚采用的是Cervarix。当询问Cervarix是否能有效预防子宫癌时,医师一般说法都会指出全球的子宫颈病例有70%是由HVP16/18引起,Cervarix疫苗主要预防HVP16/18,因此能起着保护作用。

然而,所谓全球的统计抑或临床实验其实都充满欧美中心主义,缺乏亚洲或第三世界国家在地经验知识与临床实验对象的研究。以Gardasil在台湾使用为例,Gardasil主要预防第6、11、16、18型HVP,在美国有70%的保护力,而台湾,如许多亚洲国家一样,子宫颈癌的HPV是16、18、58、52型,其临床研究与流行病学研究的结果有相当大的差异,前者发现致癌的HPV多为52/58型;后者反之,因此在台湾的预防效果只能达致50%至60%。

当子宫颈癌的HVP病毒有十多种,若缺乏在地的临床实验,如何证明Cervarix能达致百分百的预防效果?换句话说,此疫苗是针对欧美妇女常导致子宫颈癌的HPV病毒的类别,那是否与马来西亚妇女的子宫颈癌的病毒类别相同呢?

台湾欲将疫苗纳入公费施打项目(针对十二、三岁的女孩全面施打),台湾女人联线曾发起暂缓该政策的联署运动,获得多个团体的支持。台湾女人联线指出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在核准Gardasil时有七项附带条件,其中要求疫苗制造商Merck每两年提供一次免疫有效报告,并需于2018年12月31日完成最后报告,也必须在该期限前提出长期安全性研究报告。[注1

目前Gardasil疫苗有效保护期为5年,Cervarix为6.5年,5-7年后是否需要再施打,或需要接种加强剂,目前医界尚未有定论。简言之,疫苗的有效免疫期与长期安全性尚未被确立。

HPV疫苗针对女性子宫颈癌的预防问题,显然也牵涉性别政治的问题。在科学与技术的领域中,其实也充满性别盲。以阿斯匹林效应的研究为例,在临床实验对象全部都是医生,而医生几乎都是男性,当然也有少数女性样本数,但是这些实验的科学家嫌女性的生理周期会把研究变得复杂,所以把女性数据删除。

性别歧视或雄性中心主义经常会将“女性与健康”视为并非“好”的科学问题;甚至在临床实验对象也会把女性排出在外,因为雄性中心主义定义了科学合理的标准与科学问题,将女性视为第二性,认为她们的“先天的生理差异”导致代表性不足。

另外,即使是与女性特别相关的健康或疾病问题,也有可能是经过建构的。例如:骨质疏松被建构成更年期妇女的健康问题,其实与媒体广告不断巩固骨质疏松是一种老年麻烦的疾病,且特别针对女性消费者有关,男性在骨质疏松的问题上反而消失了。

在整个骨质疏松预防或改善的广告与讯息推展上,由于针对的是更年期女性(现在也有针对年轻女性的预防骨质疏松产品),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女性改变其日常生活形态,包括饮食、生活作息、运动,都为了预防骨质流失或骨折。[注2

即便是医疗看似“科学”与“理性”的领域,里头依然充满“性别盲”,也是不同利益团体竞逐的场域。同时,一项医疗科技或知识的宣传或推动,会影响日常生活的形态,甚至社会价值观。以HPV病毒为例,施打的对象为女性(在一些核准HVP疫苗的欧洲国家的施打对象也包括男性),即便HPV的感染是透过性行为,且男女性都有机会感染,但在整个预防倡导过程强调的是女性罹患子宫颈癌的可怕,女性自身要担当其责任,排除了男性。

另外,在初中一女生全面施打HVP疫苗,赞同者认为那时期的女生仍未有性经验适合注射;反对者则担心一旦注射女生反而因无后顾之忧而造成性泛滥。无论赞同或反对,基本上都站在控制女性的“性”的位置,反而缺乏针对HPV疫苗的问题进行讨论与评估。[注3]HPV病毒施打对象针对女性,潜移默化地将性病预防责任归咎在女性身上。

安全性行为是最基础最简便预防性病或HPV病毒的方式。只要有性行为,约有80%的人都会感染HPV病毒,然而大部份的HPV病毒都会经由自身的免疫力消解掉。另外,子宫颈癌的演变通常需要十年时间,定期进行子宫抹片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

若有更简易与可替代的预防方法之下,安全性与有效性未确定的HPV疫苗,是否有实施的急迫性?加上施打HPV疫苗的女性,仍需要配搭子宫抹片检查,方能有效地预防子宫颈癌或其他子宫颈病变的问题。施打HPV疫苗由始至终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做法。

美国2006年核准子宫颈癌疫苗上市后,疫苗制造商透过各地立法机构的强力政治游说,试图将疫苗纳入各州例行性接种。然而,其中一个制造商(Merck)后来更因为副作用案例越多,而停止此献议。德州曾传出因受到关说而实施11至12岁少女全面施打HPV疫苗,最后由立法机构要求撤回的丑闻。

在大力推动HPV疫苗的过程,我们不可轻忽的是其背后可能隐含着庞大的商业利益关系,尤其疫苗制造商为了营销疫苗,极可能给予片面的信息与知识。另外,政府为了促进生物科技的产业发展,也会因此加速整个药物审核的程序,其实难以确保民众的用药安全性。[注4

国家的资源与经费是有限的。在医疗需求与资源分配往往也会出现排挤与竞合的过程。当政府说耗费了5000万实施免费施打HPV疫苗时,我们不禁要问的是,此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限制性、急迫性与影响性是什么?我们获得了这些充分的信息吗?政府/卫生部进行了全面的评估或在地临床实验吗?而不是仅仅以“施恩惠”般的姿态将它与女性健康权益绑桩在一起。

推动HPV疫苗,政府应该鼓励民众参与与监督政策过程,比如:让民众与民间团体参与药物审议,了解疫苗的利弊、功能、局限等问题,适时让民众对疫苗提出疑问,建立社会信任的透明机制。同时借此也可监督政府如何管制药物审核程序与药厂药商机制的行为,以确保民众用药的安全。

在我们还未对HPV疫苗获得充分资讯时,媒体悄然地又报导另一个新的医疗技术——子宫颈癌基因检测已登陆马来西亚,并强调其敏感度达95%。不禁令人困惑的是,HPV疫苗才经由财政预算案公布要免费施打的同时,又有更“先进”的检测技术面世,这背后有没有商业利益的关系?

女人、子宫与新技术的交错,从来就不宁静,也不是中立客观的科学。

注释:

注1]FDA要求疫苗制造商于2009年以前提供研究足够人数的11至12岁儿童以核准安全性分析,然而至今该分析报告仍未出炉。

注2]相关研究可参考卢孳艳、陈海焦(2007),〈更年期妇女之骨质疏松筛检政策——风险与规训〉,《护理杂志》54(2),23-38。

注3]若疫苗的保护期介于五至七年,初中一女生施打完疫苗,高中毕业了仍可能未有性行为,疫苗反而没有发挥作用。另外,HPV疫苗的人体试验只做到26岁女性,而且是无性行为的女性,那么13岁以上30万名女性涵盖的年龄层到底是多少?

注4]参考自台湾女人连线针对子宫颈癌疫苗从2006至2010年所发表的新闻稿,网址:http://twl.ngo.org.tw
  
本文原刊于《独立新闻在线》,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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