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体制并不能保护她们?

文/王妤娴


本南支援组织 (Penan Support Group)、亚洲论坛(FORUM-ASIA)及亚洲原住民女性网络(Asian Indigenous Women's Network,简称AIWN)于国会推介砂拉越州本南族女性遭性侵害事件的独立调查报告后,本南族被压迫议题再度浮上台面,即使平时不太关注原住民课题的朋友及媒体,纷纷开始对本南课题感兴趣。

世界杯季军赛当天(7月10日)早上,我接到了上司的电话,说妇女、家庭与社区发展部长打算7月13日前往本南部落视察,并邀请我们的中心一同出席。部长亦希望我们可以联络一些本南村长和村民参与会议。在这么短的时间,非政府组织根本就无法联络到内陆的朋友来参与会议,除非政府安排他们乘搭直升机。

这一场政治秀,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我们一行约二十人,包括部长莎丽查、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几个砂拉越国州议员及官员分别来到砂拉越美里。隔天,州政府安排我们乘搭四十五分钟的直升机,前往“本南人的部落”。

部长说:“我这一次来砂拉越,就是想听听本南朋友面临什么问题。我不要在吉隆坡进行规划及建议,因为这样是不实际的。”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们这些吉隆坡非政府组织的建议,都是凭空想象。

孰知,一下直升机,大家都有上了当的感觉。这是美里国家公园附近的Batu Bungan,一个有小型飞机场、诊所、学校和市集,基本设施俱全的乌鲁人村落(本南人是乌鲁人的一支),这和位于森林深处,必须乘坐四轮驱动车和小船才能抵达的乌鲁峇兰(Uru Baram)简直是天壤之别。大家如鸭子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只好继续进行视察。由于不是预定的目的地,问不出个所以然,所以视察在两个小时后草草结束,成了名副其实的“观光团”。

在这趟“观光团”中,我听到最多的,是一些砂拉越的官员在向部长、总警察长及团员解释的时候说:“你们不明白本南人的习俗与文化,在他们的文化里,女孩子很小就结婚并随便和男人发展性关系。那些吉隆坡非政府组织一直说本南族孩子被性侵,是对他们文化的无知。”

无论是早婚还是迟婚,事实是,许多伐木工滥用本南人的传统婚姻(customary marriage)达到他们性剥削的目的。例如,前来吉隆坡报案的其中一个案主的丈夫,一再强调他已以传统婚姻仪式与女孩结婚,警察也以当事人已经与施暴者结婚为由,撤销这个案件。但是,华裔施暴者已有合法妻子,即使通过是本南的习俗婚礼,亦犯了重婚罪。可是,这些官员是不愿意去看到的,在他们的刻板印象中,本南人在性事上很随便,很小就发生性关系。

除此之外,一名州议员问我:“非政府组织要什么呢?(What are the NGO’s demands)”我说:“居住在森林深处的本南族,他们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无法获得政府的社会福利和医疗援助;目前的情况是,本南人非常依赖伐木公司的交通以获取政府服务,否则他们将陷于完全无助的状况;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州政府,都有义务改善这个恶劣的局面。”

他回答道:“对于内陆偏远地区,州政府很难提供协助,因此需要依赖伐木公司,让村民可以获得政府的各项援助。”我对这个回答非常不满,说道:“就是因为这样不平等的关系,所以伐木公司及工人才肆无忌惮地剥削及虐待本南人。因此州政府应该加强对他们的监管。”

他回答:“不要用剥削及虐待这样激烈的字眼。(Don’t use exploitation and abuse, those are big words)”我就说:“抱歉,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字眼可以取代这两个字。”之后,国州议员都告诉部长,这一次的访问要放对焦点,如果将焦点放在伐木公司,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没有7月14日王赛芝副部长在国会汇报的时候来得震撼。副部长说,部长在7月13日访问了砂拉越内陆(实际上是旅游景点附近的乌鲁人村子),与本南村长与村民见面(不对,这不是本南村),在详细的访问后(不对,与村民对话的过程不超过十五分钟,其它的一小时四十五分钟用在参观学校和市集等等)没有发现新的性侵案例。副部长是被误导吗?还是在隐瞒真相?这是完全误导国会的,妇女部必须对撒谎向人民道歉。

这就是官员的态度,我们真的可以信任他们就揭露这些案主、他们的家人的资料吗?

警察最近致支援小组协调员的函件指出,如果不给予协助,将触犯刑事两个条款,其中一个是第202条:知情不报罪(Intentional omission, by a person bound to inform, to give information of an offence)。

我想砂州警方很高招,相信他们了解,根据以往他们的良好服务历史,支援小组成员以提供七名被性侵的案主们的详细资料的作为协助调查方法,应该不会得到太多正面的回应。这样,他们有藉口说:“不是我们不做事,怪就怪非政府的成员。”

身为希望为制度改革贡献力量的前线工作者,协助警察调查,鼓励倖存者报警,将罪犯控上法庭,我责无旁贷。难道我不希望将这些迫害者及背后支撑他们的公司都揪出来,让他们接受司法审判吗?

但是,我更大的任务是确保我的案主在得到公义的同时,她们所面对的危险与伤害能减至最低。

若唯一方法是揭露倖存者的资料,使这些经历伤害的孩子们、他们的父母、他们的村长和村民暴露在危险中,我为什么要说出来?

社工或辅导员须要遵守的最重要专业伦理守则就是保密。即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向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案主的个人资料,除非我们得到了她的允许。这对我们助人的历程特别重要,因为这个历程需要建立彼此信任的助人关系。

我们只有在特定的情况可以不遵守这样的原则:一、案主有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意愿 ;二、如果,涉及的当事人是未成年的孩子,而他们受到性侵犯、虐待。

这七名案主诉说她们经历时已经成年,她们有绝对的权利去选择是否要报警。如果,她们不愿意报警,只是想说出她们的故事,有关当局应该停止去指责她们,反省有关当局做过什么事情让他们失去了信任。【请参考上篇文章〈为什么本南人不报警?〉】

我想我们从来不曾拒绝与各单位合作,落实可以解决内陆本南族困境的方案。如果政府、警察有诚意,他们应该知道,即使没有这七名案主的详细资料,仍然需要正视这些有系统、规划的剥削,进行调查。而不是用恐吓的方法去骚扰这些案主、村民及知情的成员。

我坚持,作为助人工作者,任何时候,我最需要考量的事情,就是让案主的伤害减到最低。

如果,提供资料,鼓励案主们报警,案主们所需要面对的无止境的羞辱与压迫,那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本文原刊于《独立新闻在线》,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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