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

穿梭公私领域的公民

文/杨洁


在428的街头上,我遇见净选盟妈妈,还有其他妈妈。她们走上街头,动机很清楚:为了孩子,为了下一代。

净选盟妈妈当初在面子书的号召,很快就获得回响与肯定。除了干净选举八大诉求之外,“母亲”这个身份获得很多人的赞许与认同,也是关键原因之一。妈妈们在街头展现的活力与毅力,看似从私领域不留痕迹地跨过公领域,然而若从她们分享的故事,就可以知道这个跨越是经过启蒙、挣扎与冲突的。

从私领域出走,参与公领域的政治行动,一则显示妈妈们走上街头不是那么容易的;另则也透露公/私领域的划分依然是现在性别分工与角色期待的主张,所以私领域的“母亲”在公领域场域的少有的现身,松动了人们已经内化了的公/私领域的界限与想象,令人印象深刻与惊艳。

说得更直白点,妈妈的“职责”是在家买菜洗衣扫地煮饭顾小孩,怎么有时闲“不务正业”上街头呢?公领域总是象征男性、强壮、理性的场域;女性、柔弱与非理性是私领域的范畴,而且私领域绝对不是国家大事。男性处在公领域高谈阔论,是理所当然的;反观女性的现身,会引人侧目。

当中有些妈妈也遭到家人的反对或被阻止上街头,原因不外乎是“你身为母亲,不应该乱参加”。这句话的背后更多没说出来的预设:第一街头是危险的,女人比男人更容易遭遇危险,因为缺乏应对能力;第二女人被预设是不关心政治、不参与公共,所以还是乖乖待在家里;第三女人是母亲,职责是养育照顾,而不是拉布条喊口号;第四女人有小孩,所以避免带坏小孩,不可满街跑。

要反转这种僵化的公/私领域区隔的逻辑,就是要跨界,而这时净选盟妈妈或更多的妈妈走上街头冲破界线的示范。“母亲”身份政治化了,某个程度颠覆公/私领域的分界。

在未走上街头以前,许多妈妈不会宣称自己是“爱国”,反而表达“爱孩子”的心情是较自然与坦荡的。从“爱孩子”延伸至对环境、国家与社会时事的关注,经历过信息“再社会化”的过程。其中,网络与面子书扮演关键的中介。

搭上面子书的世代,涵盖1970至90年代出生的人,当中1970、80年代的许多已经拥有下一代。原本已经拥有上网接触信息技能的人,在当了爸爸妈妈以后,因为小孩的关系,开始催化具体行动的实践力量。原本没接触面子书的1950、60年代的爸妈,也为了与小孩更亲近,开始主动或半强迫下学习使用/接触面子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让公民意识与政治有感的植入成了可能。

对“家庭主妇”的刻板印象,会限于她是爱八卦的三姑六婆,国家大事、政治议题一窍不通,而且还是不会上网的“师奶”形象。微妙的是,这次许多妈妈们上面子书、用部落格,有者甚至独自带着小孩上街头;反观,爸爸因工作而缺席,或者因较少接触到多元信息而反对妈妈上街头。

公民身份或公民权的制定,一直存有性别盲,是以男性经验作为其依循的传统原则。女人总是得嫁作人妇,从属夫家方能享有公民权,或因为局限于私领域而未能将其需求反映至公民权的内涵里头。比方说公民权承载一系列社会权利,当中理应包括再生产(例如:生育与托育)的权利,然而这往往是被忽视的。

当女性可以独自一人或集结姐妹力量、并从自己切身关注与感受出发的发声,让“公民”多了一种具体的“身份”——“母亲”,也让公民运动多了另一种(除了政府贪污、选举不公、国家改革等理性话语)关怀与情感语言(例如:“我要给孩子最好的”、“我爱我的孩子,所以我要关注他/她成长的环境”)。

但是,这种关怀情感式的语言不应只是专属于女性或母亲。无可否认的是女人担任大部分的照顾工作甚至是情绪劳动,由此延伸出来的关怀/照顾伦理,在以男性经验或公领域为原则的公民权辩论中,这个经验与处境的差异是缺席的。

若要反转女性总是被动承接或实践现有的传统公民身份或公民权,就要尝试将照顾伦理纳入公民权的具体实践,探讨照顾者与被照顾者的权力位置、自我实践的关系、照顾体制的问题、非正式政治的参与等。例如:作为母亲,为保护孩子与家庭,在公共政治空间进行积极斗争,这不是单纯的“母爱”,而是另一种“政治行动”的驱动力与价值,这是从她的照顾经验、关注的事物延伸出的关怀与实践。

若将此差异转化为公民权的底蕴,绵延照顾伦理的价值与力量,公民权不仅多样且更具包容性,对提升与鼓励妇女穿梭公私领域的公民身份是有意义的。公民与社会运动的深耕厚度,其斗争关键在于公民身份所延展或体现的权利、法律与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兼具差异与平等的原则,以促进政治民主化与社会多元化。

本文原刊于《独立新闻在线》,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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